频繁产检,小心产检依赖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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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0/9/28 来源:医网病友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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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网摘要:首次检查可在孕早期(12周末以前)进行,若出现先兆流产等情况应及时做B超检查;第二次检查可在孕中期(孕13~27周末),此时做B超检查,能够清晰地看到胎儿各个器官的情况、羊水多少及胎盘位置,可以早期发现异常或者畸形;第三次检查可在孕晚期(孕28周以后),目的是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,进一步检查胎儿有无畸形,特别是唇腭裂;最后一次B超,可在接近预产期或临产前时检查,目的是根据胎儿的头径、骨骼的测量值估计胎儿的体重,明确胎儿的胎位,来预测孕妇是否能自然分娩。

  怀孕两个月B超做三次

  28岁的李玉怀孕两个多月,B超检查却已经做了三次:第一次是担心胚胎不在子宫里,第二次是想知道有没有胎心,第三次是想确定胎儿是不是正常发育。

  “其实我自己也很纠结。”李玉颇为无奈地说,即使没有任何不适症状,也很紧张胎儿的健康状况。从第8周听到胎心起,李玉差不多每隔一天就到医院听胎心,否则整天惴惴不安。

  据市妇幼保健院医生介绍,在日常检查中,他们经常遇到类似于李玉这种产前过分焦虑的孕妇,其中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“80后”孕妇占八成多。一般医生会告知孕妇怀孕3个月才需要做产检建立孕妇手册。

  小雁已经怀孕5个月。陪她一起到市妇幼保健院产检的丈夫说,自从怀孕后,小雁就非常谨小慎微,“除了正常的产检,她在市区其他医院也做过单项检查,反复求证孩子的健康。”医生说,小雁这是典型的产前焦虑。

  盲目检查会“打扰”胎儿

  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张红萍介绍,准妈妈由于担心自己腹中的孩子健康,又没有什么经验,很容易过度紧张,这样对孩子的发育不利。她提醒说,产检也应适时适度,孕期产检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安排。盲目、频繁地做B超检查,有可能对胎儿造成不必要的“打扰”。

  据了解,一般来说,孕期最好做4次超声检查:

  首次检查可在孕早期(12周末以前)进行,若出现先兆流产等情况应及时做B超检查;第二次检查可在孕中期(孕13~27周末),此时做B超检查,能够清晰地看到胎儿各个器官的情况、羊水多少及胎盘位置,可以早期发现异常或者畸形;第三次检查可在孕晚期(孕28周以后),目的是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,进一步检查胎儿有无畸形,特别是唇腭裂;最后一次B超,可在接近预产期或临产前时检查,目的是根据胎儿的头径、骨骼的测量值估计胎儿的体重,明确胎儿的胎位,来预测孕妇是否能自然分娩。


本文来源: http://baby.ewsos.com/a/20100928/308859.html

责任编辑:易美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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