肝病患者怀孕的准备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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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1/3/21 来源:医网病友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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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网摘要: 妊娠并发症使乙肝病情复杂化,增加诊断和治疗的难度。如伴发妊高征时,孕妇HBV的病情通常较重,极易大面积肝坏死。妊娠期间肝脏负担加重,使孕妇容易感染病毒性肝炎,或促使原来存在的肝病恶化。孕妇患肝炎时病情较非孕妇时为重,妊娠期限越晚越易发展为重症肝炎,且孕妇患肝炎后特别容易转变为慢性肝炎。肝炎孕妇病死率较非孕时高,尤其重症肝炎对母婴威胁甚大,极少数病情严重者甚至出现肝功能衰竭和孕妇死亡。

  属于以下6种情况之一的,一定要在正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指导下怀孕,以保证母婴平安,并最大限度地阻断乙肝病毒向下一代传播。

  1、现症的急性乙肝,伴有明显的肝功能异常,在没有使病情稳定以前,最好暂缓怀孕;

  2、乙肝病毒感染时间较长且肝脏损害严重,肝脏活组织病理检查证实为肝硬化,伴有明显的血小板减少,脾脏功能亢进,凝血功能障碍的;

  3、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异常较为明显,且肝功能波动较大,常伴有蛋白比例倒置或低蛋白血症;

  4、慢性乙肝患者伴有严重的肝外系统表现,如肾病、再生障碍性贫血等;

  5、曾有过怀孕史,但因肝脏不能承受而终止妊娠者;

  6、乙肝病毒感染者伴有妇产科疾患不宜怀孕者,如有重复剖宫产史者。


本文来源: http://baby.ewsos.com/a/20110321/35647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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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易美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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