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孩子需要办理哪些证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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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3/6/13 来源:医网病友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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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网摘要:从相关部门了解得知,参保女职工怀孕后首先需要办妊娠登记手续。参保女职工应当在怀孕后10周内,到本市定点医院开具《妊娠诊断证明》。可是有很多女职工不了解这个时间,往往错过了这个时间而需要办理补登记。

   在生孩子前,需要注意的不仅是饮食和孕前准备,还有一系列手续需要办理。生孩子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?如何办理生孩子的手续?

  生孩子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

  从相关部门了解得知,参保女职工怀孕后首先需要办妊娠登记手续。参保女职工应当在怀孕后10周内,到本市定点医院开具《妊娠诊断证明》。可是有很多女职工不了解这个时间,往往错过了这个时间而需要办理补登记。为此,记者采访了本市计生、社保等相关部门,整合了从“准妈妈”们孕育宝宝开始需要办理的准生证到生育保险登记,以及最后宝宝出生后要上的城居保险等一整套流程,供“准妈妈”们参考。

  对于“生孩子”前到底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以及该如何办理的问题,恐怕大多数人包括“准妈妈”们在内都不是十分清楚。为此,本报走访了和平区计生委,将以和平区居民为例为您详解流程(其余各区流程相同),让您做到心中有数。

  情况一: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居民,其中一方为和平区户籍人口或双方均为外区户籍但居住在和平区的,育龄妇女在怀孕10周内申请领取《一、二孩生育服务证》。

  1、夫妇双方结婚后,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,凭以下基本证明&mdashmdash;妊娠诊断证明、结婚证、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 (有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》的请将13、15页填写并加盖公章)及现居住地居住证明,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领取《一孩生育服务证》。(单位的确定以当事人人事档案所在地为准,含劳动力市场、人才交流中心、劳动服务公司等;无单位的由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级计划生育部门公章。)

  2、申请领取《二孩生育服务证》时,当事人经过审批并通过后,持《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》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换取《天津市二孩生育服务证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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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: http://baby.ewsos.com/a/20130613/95946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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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苏少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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