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期需进行的特殊产前检查项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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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5/1/5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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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网摘要:为了及早确诊妊娠,并及时进行孕期保健,孕期检查应从早孕开始,即3个月以内,而且越早越好。在整个妊娠过程中,进行孕期检查的具体时间是:孕12周(三个月)以内检查一次,以及时识别早孕症状,及早开始保健;孕中期(孕13—28周)每月检查一次,以及时筛选高危妊娠

为了及早确诊妊娠,并及时进行孕期保健,孕期检查应从早孕开始,即3个月以内,而且越早越好。在整个妊娠过程中,进行孕期检查的具体时间是:孕12周(三个月)以内检查一次,以及时识别早孕症状,及早开始保健;孕中期(孕13—28周)每月检查一次,以及时筛选高危妊娠,发现有高危因素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,并给予必要的纠正治疗;孕晚(孕28—36周)每半月检查一次,以及时发现影响正常分娩的各种因素及妊娠期并发症、合并症;孕36周以后至足月妊娠时,每周检查一次,以密切观察孕妇和胎儿的情况,以便更好地为接生做好准备。

在医生建议下,一些孕妇需要进行下面的一些特殊的产前检查:

 1、超声波扫描

超声波扫描是通过导向性的高频声波透过母体腹壁,进入羊水观察胎儿的一种方法。这种方法对母体和胎儿都是安全的,但最好整个妊娠期不超过3——4次,用这种方法能确定妊娠时间,计算预产期等。


本文来源: http://baby.ewsos.com/a/20150105/100810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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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陈燕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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