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生病的用药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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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7/6/9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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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网摘要:虽然许多药物对胎儿和孕妇都有害,但也不是说,妊娠期什么药物都不能用。

虽然许多药物对胎儿和孕妇都有害,但也不是说,妊娠期什么药物都不能用。一般认为青霉素、红霉素和一些中药还是比较安全的。

比如,孕妇遇上细菌感染。医生会避免使用磺胺类、四环素类等药物,而用抗菌中草药和青霉素。患肺结核的孕妇,医生会避免使用链霉素,改用疗肺宁等中草药制剂(含百部、穿心莲、山海螺、白芨等成分),如果被迫使用链霉素时,可用间歇给药的方法,即每周2~3次,每次1克。

总的来说,孕妇(特别是妊娠早期)用药必须十分小心谨慎,避免使用不必要的药物。当然,对某些必要的治疗也不能犹豫不决,坐失治疗良机。

要知道,孕妇生病不治疗,对胎儿和自身健康也是十分不利的。孕妇万一生了病,应该去医院就医,把怀孕的月份、身体情况告诉医生,医生会根据妊娠时期、药物性质科学地给药。孕妇用药应遵守以下原则:

1、孕妇用药后,如感到不适,要立即停药或请医生改用其它更为合适的药物。

2、整个妊娠期,特别是妊娠的头3个月,最好不用药,或尽量少用药。凡属于可用可不用的药物,应该一律不用。

3、孕妇患病非用药不可时,一定要经过医生反复确诊其病症。在对症用药时,应该趋利避害,以期尽量减少和避免可能发生的药物致畸作用。

4、孕妇自己千万不可滥用药。经医生开方必须服用的药物,要遵医嘱,切勿疏忽大意。对妊娠前曾引起过敏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,以及特别注明“孕妇忌服”或“孕妇慎服”的药物,都应该禁用或慎用。


本文来源: http://baby.ewsos.com/a/20170609/1488852.html

责任编辑:小编0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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