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双胞胎产检双倍收费该不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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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0/9/26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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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网摘要: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,2009年2月,市物价部门的确联合卫生和财政部门发了一纸通知,其中明确产妇做彩超检查的费用一项,由原来的按“次”收费,改为按“胎”收费。然而对于这项收费政策的改变,绝大多数育龄妇女都称不知情和难以理解。

 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,2009年2月,市物价部门的确联合卫生和财政部门发了一纸通知,其中明确产妇做彩超检查的费用一项,由原来的按“次”收费,改为按“胎”收费。然而对于这项收费政策的改变,绝大多数育龄妇女都称不知情和难以理解。

  双胎做B超双倍收费

  去年12月18日,怀孕20多周的许小姐到龙岗区人民医院做彩色B超检查。许小姐的病历本上也清楚显示怀的是双胎,要做B超检查时,许小姐却因“不诚实”被医生凶了一下。“我下午4时到医院,各项费用收下来总共交了227元,但做B超时,医生问我怎么双胞胎也不说呀,他说不行,双胞胎要收双倍费用,后来又叫我交了213元。”一次检查收了两次的费用,开始做孕检时医生也没说要加倍收费呀!许小姐找到该院物价科、医务科,均被告知收两倍费用没有问题。“我在老家也产检过,也没说两胎就要收两份钱啊!”随后,许小姐向龙岗区卫生局和本报投诉。

  下发“通知”改收费标准

  记者昨日上午来到龙岗区人民医院,物价科一位池医生接待了记者,他拿出一本《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》修订项目的打印资料,列了医疗服务价格修改的数百个条目,有的条目上还用黄色标了出来,提示相关人员注意。“已经有人找过我们了,你看看这个,我们哪有多收费。”池医生将小册子递给记者。

  记者发现在“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”一项,的确用红字注明了“产科B超按每胎收费”的字样。在池医生的办公桌上,记者还看到一本绿皮书——《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》,这是2007年6月由深圳市物价局、深圳市卫生局、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。但在这本书的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一项,没有产检按胎收费的字样,且在“计价单位”一栏,明确标明了“次”。难道通知的效力比绿皮书大?

  龙岗区人民医院物价科科长黎卫平向记者介绍说,2009年7月以前,该院进行产妇B超检查都是按“次”收费。2007年《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》发下来之后,对该项收费的收费方式也没有做变动。直到2009年3月医院收到上述那本以通知形式下发的价格修订项目表以后,这项收费才有变化。“里面变动的条款多,我们经过几个月培训学习,才从7月份开始按新标准收费。”黎卫平说。

  医生:宁查三个单胞胎 也不愿查一个双胞胎

  “去年7月以后,来我们医院做双胞胎、多胞胎产检的很多,没有一个提出过异议,许小姐是第一个。”黎卫平说。龙岗区人民医院功能科副主任医师黎明告诉记者:“实际上我们医生宁愿做三个单胞胎检查,也不愿意做一个双胞胎,很麻烦!”有二十多年临床经验的黎明告诉记者,给孕妇做B超检查时,要查脐带血、胎盘等项目,一个单独的胎儿很好检,即使技术不是太熟练的医生多花点时间也能检查出来。但要是多胎孕妇,胎儿互相挤在一块儿,要看清楚胎儿是否畸形、能不能顺利生产要花很大心思,“有时(胎儿)黏在一块儿,真的很难看清楚,要翻来覆去看好几遍!”黎明说,其实对这一项收费按“次”收取,在医疗界早就有很大意见,去年做的更改正是顺应“医”心的举动。

  黎卫平说,近年来医闹现象非常多,一旦有个三长两短,家属闹上来,吃亏的是医院和医生,“检查出了问题,医生是要负全责。很多人只看到我们多收了钱,没看到我们承担那么多的责任。”

  那么,既然检查费用变了,医院有没有通过相应的途径把收费情况公示出来呢?对这个疑问,黎卫平说,医院所有的收费项目加起来有近8000项,如果全部张贴出来,恐怕医院里所有的墙都贴满也贴不下。“我们下面有查询系统,什么药品什么检查怎么收费,手指头一按就全出来了。”

  然而,在采访完毕后,记者亲自试验该查询系统时,竟发现系统显示的仍然是老的计价方式。黎卫平说,这是因为系统还没来得及更新。

  市发改委:确实发过调整价格的通知

  按省里的规定改标准

  深圳市发改委价格处一名负责人在查阅相关资料后告诉记者,原来的市物价局确实在去年2月16日联合市卫生局、市财政局发布过一纸通知,但那是根据省里文件发的,“只是贯彻省里的命令。”

  记者经过相关渠道,发现广东省物价局确于2009年1月19日发布了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内容的通知》(粤价(2009)8号),《通知》称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《关于印发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〉新增和修订项目(2007年)的通知》,结合省物价局、卫生厅下发的《中央、军队、武警、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》、《关于修订〈中央、军队、武警、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〉部分内容的通知》、《关于机器辅助排痰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》的执行情况以及我省医疗服务发展的需要,在综合医疗机构意见及调查、论证的基础上,我们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作了补充和完善,现将修订后的项目目录印发给你们(中央、军队、武警、省属驻穗医疗机构,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、卫生局),请遵照执行。”该通知在B超项明确规定:“产科B超按每胎收费”。

  少数医院没有执行新规

 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规财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,产检B超按次收费的老办法因为做了事、担了责却没有相应回报而遭到很多医院医生不满。记者查询资料得知,实际上在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物价变化文件出台前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、南京等大中城市前些年就有医院执行按胎收取产检B超费,其中不乏被孕妇家属投诉到物价部门的。在深圳也有多家医院早就开始按胎收费。

  记者昨日在龙岗区人民医院妇产科,随机采访了十多个孕妇,对于双胞胎B超收两份钱,她们都表示惊讶,“怎么可能?一个肚子怎么收两份钱?”“双胞胎孕妇做B超检查是要多花时间,但仍然是在一次使用B超完成的,如果花时久就要多收费,那是不是一遇到复杂的病人,各个项目都要“按时加费”呢?孕妇杜女士说。

  但并非所有医院都执行了新规,深圳东湖医院的B超室就仍然按“次”计价,相关收费细则都明白地贴在了B超室门口。

  律师:孕妇只有一个子宫胎盘

 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某律师协会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、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、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芳。作为一名女性,刘芳也向记者坦言是第一次听说双胞胎要收两份检查费的事,“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规定?”当记者表示是原深圳市物价局下发通知规定的,刘芳才“恍然大悟”。“孕妇做B超检查时,无论单胞胎还是双胞胎都归属于该孕妇的子宫胎盘这一件脏器,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胎儿增加了但脏器没有增加,所以另行收费是说不通的。”

  刘芳也认为,既然收费了,没有明示出来,也是医院的失责。“孕妇进医院检查,实际上就已经同医院形成了一种消费合同关系,她有权利获知这项服务明确的价格,像龙岗区人民医院没有及时更新价格查询系统也是不对的。”

  在修改产检价格时是否应该经过必要的价格听证?刘芳表示,一般而言,国家对于水价、电价等覆盖面大、影响面广的物价项目做调整时,都会听证。但因为孕妇产检涉及面窄,没有进行听证并不奇怪。“我们国家现在还没有《听证法》出台,什么事情需要听证,什么不需要没有一个规定,目前阶段只能是政府出台什么执行什么。”


本文来源: http://baby.ewsos.com/a/20100926/308210.html

责任编辑:易美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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